为进一步增强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力量,提升宣传质量,打造县内强势媒体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新干县广播电视台(财政全额拨款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记者。
一、招考录用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,做到“四公开一监督”,即招考录用人数公开、招考录用办法公开、考试成绩公开、招考录用结果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二、招考录用人数、范围和条件
(一)招考录用人数:记者2人。
(二)招考范围: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,不受有无工作单位限制。
(三)招考录用条件: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成熟,无违法乱纪行为,热爱新闻事业,团结敬业,有一定的采访写作基础和社交能力。
2、记者要求为男性,年龄28周岁以下(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身高1.63米以上,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;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(含大专)。
三、招考录用方法和程序
(一)公开报名。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,于2008年7月5日至7月7日,持本人学历证书或相关证件、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报名,并交纳报名费200元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5:1则可开考,如果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考录用条件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,报名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(三)考试。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、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法,笔试、面试、实践考试各100分。
1、笔试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面及写作能力。取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。
时间:2008年7月8日上午8:30-11:00。
地点:县委党校
2、面试。面试内容为应答能力测试和形象测评。
时间:2008年7月9日上午8时开始
地点:县委党校
3、实践考试。按笔试成绩的65%、面试成绩的35%计算综合成绩后,按1: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试人员。
应聘记者实践考试人员于2008年7月10日上午参加的实地采访,然后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分别写出两篇新闻稿件,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阅卷评分。
(四)体检。以参加实践考试人员的笔试、面试和实践采访考试的三项成绩(按笔试成绩的40%、面试成绩的20%、实践考试成绩的40%计算总分)计算出各应聘者的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,首先以学历高者确定进入参加体检;如学历相同时,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参加体检。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,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标准按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。
(五)公示。将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(六)试用。入围人员到县广播电视台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考察。
(七)录用。经试用考察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,办理正式录用手续,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,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。
四、组织领导
公开招考录用工作政策性强,要求高,为加强组织领导,特成立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:
组长:李金花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副组长:陶保平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
成员:陈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
熊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
聂丽军县财政局局长
李久桂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
刘海根县委宣传部副部长
刘奇伟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党委书记
吴能广县监察局副局长
李和根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
张晓云 县有线电视台台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办理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的日常事务,由陈琳兼任办公室主任,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。
五、工作要求
招考录用记者工作政策性强,受到社会普遍关注,整个招考录用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。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各负其责,严守纪律,照章办事,实行责任制,谁出了问题将追究谁的责任,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本方案未尽事宜,由县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告。
联系电话:0796-2601039(县人才交流中心)
0796-7136889 (县文广局)
举报电话:0796-2602229 (县纪委)



文章评论
共有 位媒体俱乐部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