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发展的需要,姜堰市人事局、姜堰市广播电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,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、广播电视微波站:广播节目主持人1名(女性)。
2、广播电视台:电视节目主持人2名(男女各1名)。
二、报名条件
1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勤奋敬业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。
3、热爱党的新闻事业,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,参加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,成绩合格,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口试成绩达汉语普通话A级。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,其中电视节目主持人所学专业须为播音主持专业。
5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户籍不限。
6、身体健康,仪表端庄,女性身高1.60米以上,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,发音器官无疾病,无色盲、色弱,符合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基本要求。
三、招聘方法
㈠报名
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。
现场报名地址:姜堰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(姜堰市广电路1号)
网上报名邮箱:jygdxckyl@sina.com
⑵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,近期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。网上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上述证照原件。
⑶报名时间:
1、广播节目主持人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5日下午5:00。
2、电视节目主持人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25日下午5:00。
报名结束时,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:1开考比例的岗位,延长报名时间一周,如仍达不到3:1的开考比例,按实际人数开考。
㈡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总分为100分,其中笔试占总分的20%,面试占总分的80%。
1、笔试。公共基础知识(政治、语文)。
2、面试。按照播音员、主持人要求设计。
3、广播节目主持人8月中旬笔试,电视节目主持人11月上旬笔试。考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㈢体检
1、考试后分别按男、女性招聘名额取最高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,总分低于60分者,不得参加体检。
2、除符合简章规定的条件外,其他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。
㈣考核与聘用
1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。
2、考核合格后予以公示,时间为7天。
3、公示无异议的,予以试用,试用期为半年。试用合格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;试用不合格的予以退回。
四、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姜堰市人事局和姜堰市广播电视局,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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